重症肌无力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任何年龄段都可能发生,临床治疗时,主要通过手术治疗、服用药物和血浆交换法等方法缓解病情。下面会讲一下重症肌无力的药物治疗效果怎样。
1.抗胆碱酯酶药:抗胆碱酯酶药物有新斯的明、吡啶斯的明、酶抑宁或称美斯的明,这些药物的副反应有瞳孔缩小、多口水、出汗、腹痛、腹泻等,可以同时服用阿托品以对抗。 一直有病人会问是否要终生服用吡啶斯的明,门诊也看到一些病人肌无力症状控制非常好但就是不敢停吡啶斯的明,今天我们就来谈谈这个问题。
首先明确吡啶斯的明在重症肌无力的药物治疗作用是对症而不对因的,我们知道重症肌无力是神经肌肉接头乙酰胆碱传递障碍的自身免疫病,吡啶斯的明所起的作用只是相对增加了突触间隙的乙酰胆碱数量,这只是治标不治本,并未触及重症肌无力的发病机制:自身免疫异常。因此,我们把吡啶斯的明称为对症替代治疗,当病人应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或由于身体自身变化而免疫系统得到纠正后,临床上肌无力症状出现改善,病情不再明显波动,服用吡啶斯的明与否不再对症状产生影响时,再使用吡啶斯的明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此时可在医师指导下停用吡啶斯的明,此时病人仍有可能在服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这并不是冲突的。
因此,当肌无力症状控制良好的老病人完全可以尝试减量吡啶斯的明甚或停药。当然,这必需在有经验的医师指导下进行。 美国休斯敦大学斯坦索姆药理实验中心,以美国13个州近800家医院15269名重症肌无力患者作为调查对象,经过5年零7个月的跟踪调查证明,抗胆碱酯酶药可改善症状,但不能影响基础疾病的病程。 这一调查结果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所承认。
2.皮质类固醇:皮质类固醇类药物一直被临床用于治疗重症肌无力,一般认为其适用于抗胆碱酯酶药反应较差并已行胸腺切除的患者。由于用药早期肌无力可能加剧,患者最初用药时应住院治疗,用药剂量及疗程应根据病人具体情况作个体化处理。 日本名古屋大学医学部药理病理研究所铃木盛林教授及其研究小组,就皮质类固醇在重症肌无力方面的治疗效果,进行了7年的研究。经过对日本、韩国、法国等8个欧亚国家9784名病人进行循证医学统计,最终证明皮质类固醇在治疗重症肌无力方面没有明显、确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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